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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交易平台
輔助服務產品
輔助服務產品介紹包括三個部分:簡介、規格和資源類型。
1 簡介
輔助服務是指為維持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作或在事故發生後恢復系統正常狀態所需的一系列服務。從電力系統可靠性的角度來看,輔助服務屬於系統品質和安全範疇,如下所示:

日前輔助服務市場的交易產品包括調節儲備、動態調節功能能量轉移儲備、旋轉儲備和補充儲備。如下圖所示:

(圖片參考台灣電力公司文件)
2. 技術規格
有資格參與日前輔助服務市場的資源,其合格容量必須大於1MW,並且需要通過資源能力測試,滿足技術要求。
調節備用、具有動態調節功能的轉移備用、旋轉備用和補充備用分別對應不同的要求。其中,調節備用的技術規格分為「dReg」和「sReg」。各交易產品的技術要求如下:
1. 調整備用 (dReg)
sReg 是一種靜態單側向上響應調頻服務。當系統頻率下降到指定頻率時,交易資源應在幾秒鐘內開始輸出,並在10秒內達到100%的競價容量,以幫助系統頻率快速恢復到正常範圍內,避免系統頻率持續下降。 sReg 遵循以60Hz為參考值的系統頻率變化輸出/輸入功率曲線,如下圖所示。


(圖片參考台灣電力公司文件)
2. 調壓備用 (sReg)
自動偵測系統頻率,並根據運轉曲線自動調整對應的輸出。無需接收調度中心的調度指令,應能在 10 秒內完全回應。 sReg 的詳細運轉曲線如下:


(圖片參考台灣電力公司文件)
3. 具有動態調節功能儲備的能量轉移(E-dReg)
E-dReg 應依據既定計畫或調度指令,在指定時間內進行充放電;並應具備自動頻率控制功能,以每秒持續追蹤系統頻率的上調和下調服務。
對於參與 E-dReg 的單一資源,其儲存能量應至少為交易容量的 2.5 倍,且交易容量和儲存容量分別不小於 1MW 和 2.5MWh。

4. 轉動慣量
轉動慣量應在收到調度指令後 10 分鐘內達到 100% 的額定慣量。之後,轉動慣量應維持 60 分鐘,並在服務結束後 120 分鐘恢復備用狀態。


5. 備轉負載
備轉負載應在接到調度指令後 30 分鐘內達到 100% 的指揮容量。之後,該儲備應維持 120 分鐘,並在服務結束後 240 分鐘恢復待命狀態。


3 資源類型
資源類型是指參與日前輔助服務市場的輔助服務提供者的設備類型。資源類型分為四大類:發電機組、自用發電設備、需求響應和互聯儲能係統。以下是各類資源的介紹:
1. 發電機組
作為發電公司直接參與。參與容量僅限於未與公共電力銷售企業簽訂購電協議(PPA/FIT)的容量。交易資訊由M記錄,並在交易表中計算。
2. 自用發電設備
作為自用發電設備直接參與。
輔助服務參與容量需經實際執行能力測試。
-即時傳輸:受限於10分鐘內可新增資料的容量。
-補充傳輸:受限於30分鐘內可添加的容量。
自用發電設備前應加裝交易計量表。
計算依據為發出即刻備用容量或補充備用容量執行指令前返回的最新遙測通訊資料的瞬時容量,單位為kW或MW。
3. 需求響應
直接作為需求響應提供者參與。
參與容量應限於與公共電力銷售行業簽訂的常規合約容量。
除明確禁止參與電力交易平台的用戶外,參與公共電力銷售行業「需求響應負荷管理措施」或其他項目的用戶均可申請參與。
如經台電公司批准存在反向輸電行為,且需求響應是透過表後多個電力資源實現的,原則上應在可逆電力資源前加裝單獨的交易計量表。
4. 互聯儲能係統
不存在基本電費問題,以淨計量方式計算能源損耗。
